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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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类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及认定对象
(一)认定权限
利辛县教育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认定对象
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类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利辛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利辛县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非本地户籍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利辛县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报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5日。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已改为“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审核,申请人不需到认定机构提交纸质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二)网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承诺书》签名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按填表说明据实填写,并由相关部门盖章。
四、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6月16日—17日(当天早晨7:00—9:00)。(二)体检地点:利辛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空腹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网报同一底板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张;
3.申请人须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右上角注明认定学段;
4.体检费用由医院自行收取。
五、网上申办时间、上传材料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办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须在6月19日—21日登陆“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 进行网上申办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提别提醒:申请人可在乡镇政府或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代办点让代办点人员代为申办,也可自行申办,网上办事大厅热线12345—2。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上传材料及要求
上传要求:材料须通过扫描上传(PDF格式),拍照上传材料的概不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该表,下载后如实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非本地户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以及人事代理机构证明或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4.电子照片,本人需提供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0kb—100kb,JPG格式);
5.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申请人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PDF格式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办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或通过亳州市政府网连接登录,登录地址为:bsdt.bozhou.gov.cn,点击“利辛厅”按钮,在“部门服务”栏,点击县教育局。
2.查找申办事项
点击【县教育局】查看到县教育局事项列表。搜索查找【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根据申办学段登录网上申办。
3.网上申办操作
(1)信息填写,申请人将身份证号码、证书领取方式、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信息进行如实填写。
(2)资料上传,点击“上传按钮”进行附件上传(通过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对于已上传的附件,在标题后提示“已完成”字样。
(3)完成申请,办事人完成上述流程后,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本次申请。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明办事人对该事项的申报全部完成,将进入部门审批阶段。
4.补正材料
如若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在收到“网上办事大厅补正材料”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相应的补正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申请人在网上申办时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证书发放。
联系电话:0558-8800222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利辛县教育局
2017年6月8日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档案号: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4 | 工作、政治 思想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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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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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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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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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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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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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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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定单位地址 |
| 电话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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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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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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